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最新通知 > 正文
联系我们
最新通知
阳光学院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施意见
时间:2017-03-22

阳光 2017〕 9 号

 

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认识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实施“文化立校”战略,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中,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大学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中,汲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营养,培养爱国情怀、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主要目标

主要包括:一是通过系统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学生政治思想素养,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通过系统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一步强化学生思想品德修养,深入学习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典籍,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引导学生正确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三是通过系统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学生的理想人格,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关心国家命运,自觉把个人理想与国家梦想、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

三、具体措施

    (一)设立机构统筹协调,全面保障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顺利进展

一是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学院党政领导为组长,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思政部、团委、图书馆、人文系、艺术系、通识中心、船政文化研究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传统文化教育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统筹协调传统文化教育工作。二是成立阳光学院国学研究院、阳光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负责统筹全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研工作,为推进传统文化教育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用于传统文化教育软硬件建设、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等,为推进传统文化教育提供物质保障。

    (二)强化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推动传统文化课堂教学

1.按照教育部对大学生人文素养的人才培养要求,修订我院的人才培养方案,把传统文化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规定学时与学分。要加强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的建设,根据现代大学生的特点,研究探索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课程质量和效果。教务处将通过学院应用特色课程的立项支持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的建设。国学研究院、通识中心等有关单位要组织教师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做好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的建设和开设,为大学生提供优质的、有特色的传统文化课程,并逐步形成自己的名牌课程。相关二级院系要成立课程组,对传统文化教育课程进行总体研究和规划,开展相应的教学与研究活动。

2.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过程中。

3.深入挖掘专业课程教学中的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结合学科和专业实际,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挖掘所涉传统文化资源,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深入挖掘专业课程中的传统文化精神内涵、价值标准、审美风范,将课程实践与传统文化元素相结合,进行传统文化符号创造性转化,将传统文化元素融入文化创意设计之中,推进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特别是在建筑文化、礼法文化、民族文化、船政文化、新媒体技术等寻找教育创新点,发挥其在全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传统文化载体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1.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教育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提高网络资源服务质量,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栏,拓宽师生学习的线上教育平台。制作、编辑适合互联网、手机等传播的传统文化精品佳作,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新兴媒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2.丰富学生第二课堂内容,努力营造传统文化教育氛围

开设优秀传统文化讲坛,围绕传统文化教育,邀请专家、学者做讲座,正确引导大学生主动接触、了解、学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团委、学生会、大学生社团作用,利用“阳光一小时”开展特色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加强传统文化类学生社团建设,在现有与传统文化有关的书法协会、摄影协会、青麓读书会等的基础上,组建国学社、阳明心学等学生社团。通过开展传统文化节、传统文化专场文艺晚会、高雅艺术进校园、经典诵读、书法、绘画、象棋比赛等活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使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感受传统文化的深远意义,更多地了解传承中国传统文化。

3.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加大传统文化节日的宣传,增强广大学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结。抓住每年当中诸如:春节、元旦、端午、清明、中秋等传统、历史文化节日,大力宣传中国传统历史文化。学生处、团委协作组织策划有纪念意义的大型纪念活动,共同追忆历史文化的阶段性发展。通过开展各类活动,使广大学生走近中国传统文化,学习领悟传统文化,从而联系实际,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与理想。

4.深入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把传统文化社会实践纳入学校实践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积极与船政博物馆船政公园、屏南耕读博物馆等联系,建立校外传统文化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现场教育教学。通过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积极参加传统文化社会实践活动,在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增强大学生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

5.依托我院船政文化研究中心,加强船政文化研究。发挥学院坐落在马尾学院设立船政文化研究中心的优势,在师生中普及船政文化蕴含的知识精髓和民族智慧。以涵盖全面又符合新形势需要和当代视角的原则发掘新资源进一步吸收和弘扬船政文化。

6.依托阳光国学研究院和阳明文化研究院,结合立德树人教育,通过师生自学、线上线下交流、讲座研讨等方式开展致良知、知行合一等国学思想的学习教育。

7.依托我院通识教育中心,结合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模块中的特色课程开展通识教育课程艺术作品展,以此引导学生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远内涵以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师生中的普及。

8.营造中国传统文化的校园环境。在校园内合适的位置建造文化主题公园、历史雕塑、结合地域传统文化对校园主道路、景点、广场、报告厅、体育场馆、食堂等进行命名,增设传统文化的标志及名言警句牌,创造有利条件,设立传统文化教育展示厅,努力营造“人文化”校园;院报、广播、网络等媒介,加大对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形成宣传传统文化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水平

围绕传统文化课程体系建设,整合优化现有师资资源,重点培养院内领军人物。将传统文化师资培训纳入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培养计划,组织举办相关研修、培训班,强化新进教师岗前培训,为教师们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集中学习教育。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教育理念,在行政管理队伍、辅导员相关培训中,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聘请福州大学、尼山圣源书院等省内外相关专家学者、文化名家、博物馆(博物院、纪念馆)研究员和讲解员等作为学传统文化教育外聘教师及客座教授。通过以上举措培养和打造一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队伍。

 

 

            阳光学院

2017年3月21日

 

 

阳光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1印发 

分享到: